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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52/2018-08924 | 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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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国土资提复字〔2018〕5号 A类
善平等6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地下水源管理,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永州市国土资源局针对饮用水源保护的相关工作是地下水源的监测。主要工作是对地下水的水量、水质、水位、水温等开展常规监测,地下水监测是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基础。我市地下水监测工程已于2016年启动,目前我市共设有10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点,分布于冷水滩、零陵、东安、宁远、道县、祁阳,我局地质环境监测站负责10个地下水监测井的日常维护、水样采集和校测工作,监测数据直接自动传送至自然资源部地质环境监测院,一旦数据异常会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我局将积极争取多建监测井。
2、保护饮用水源与我局行政审批相关的工作是项目用地和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及矿山地质环境监管,采矿权人必须出具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即以前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我局才会予以批准,项目是否影响饮用水源和项目落地后对水源的影响由专业技术单位出具科学的意见,项目达不到要求不会出具两个报告,项目也不会被批准。今后,我局将对全市所有的探矿权、采矿权进行全面调查,如发现有污染地下饮用水源的矿权,会立即要求污染企业采取措施整改,防止污染范围扩大。如果整改仍不合格,限期关闭。新立矿权如果存在污染地下饮用水源的可能,将不批准设立。
3、经向上级机关了解,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自然资源部门涉及地下水污染和饮用水源保护的职能职责将移交至环保部门统一行使,我局会依据上级要求全力配合。
感谢你们对国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1日
经办人:周宇雄、刘运程 联系电话:832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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